根据《关于开展2022年“创新人才培育计划”选拔工作的通知》要求和《红宝石9999hbs“创新人才培育计划”实施办法》(长大校发[2019]129号)文件精神,学院特制订以下实施细则。
一、工作实施小组
学院成立工作小组,负责本计划的实施,包括选拔、中期考核、培育等。
组 长:文志刚 张科
副组长:赵红静 徐耀辉 范梅英
成 员:肖七林 吴越 何大祥 王现勋 罗杰 霍思远 严丽萍
秘 书:张晶霞
二、选拔对象及条件
(一)选拔对象
学院2020级地球化学(石油之光)、地球化学(环境)、地球化学(资源)、水文与水资源工程、环境生态工程专业本科生。
(二)选拔条件
1.拥护党的领导,坚持四项基本原则,爱国守纪,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;
2.品行端正,诚实守信,无学术不端行为;
3.有较强创新能力和科研潜质,愿意通过本科生“推免”计划在红宝石9999hbs继续攻读硕士学位;
4.截止选拔时,所修课程考核成绩全部合格,且必修课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在本专业前40%,学位课无补考记录;
5.身体和心理健康。
(三)选拔人数
参考学院往年推免指标、学科专业情况、在校生规模等因素,我院拟选拔7人,上报教务处后可根据实际申报情况对指标进行调整。
学生须通过与导师双向选择确定学业导师。导师必须符合《红宝石9999hbs教师招收硕士研究生资格认定办法(试行)》(长大校发[2020]15号)基本条件;每位导师最多只能接收1名学生。
三、选拔工作流程
1.本人申请:符合选拔条件的学生向学院提出申请,填写《红宝石9999hbs“创新人才培育计划”申请表》,连同相应获奖证书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于2022年12月7日前提交学院。
2.学院选拔工作小组对报名学生进行综合审核:2022年12月8日-2022年12月12日,学院按照选拔条件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与全面考核,择优确定本院“创新人才培育计划”预选学生名单并经公示无异议后在2022年12月12日前将考核结果报送学校教务处。
3.教务处审核和公示:2022年12月13日-2022年12月16日,教务处汇总名单,审核并公示。
四、学院考核
1.第三学年的第二学期末,对“创新人才培育计划”培养计划学生的思想政治表现、外语水平及学科综合能力等方面考核,学院参照《红宝石9999hbs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(试行)》 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,报教务处备案后组织实施。
2.考核合格者,进入“创新人才培育计划”培养第二阶段,只有参与“创新人才培育计划”且被推免至我院的优秀本科生,才可在毕业年级修读我校研究生阶段的课程。考核未通过者,仍按本科生培养方案执行。
五、有关措施
1.入选“创新人才培育计划”培养计划的学生,根据其学籍身份参与相应阶段的奖、助学金的评定,具体按照学校相关文件规定执行;
2.因违规违纪受到警告及以上处分者,或未在正常学制内完成培养方案中相关环节的,则取消其“创新人才培育计划”培养计划的资格;
3.获得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后,由于个人原因中途退出本计划的,本科阶段修读的研究生课程不予认定为本科选修学分,需重新修读完本科选修课并取得相应学分后,方可本科毕业;
4.学生取得我校硕士学籍两年后,若达到《红宝石9999hbs硕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》(长大校发〔2020〕13号)第二章第六条中规定的提前申请学位条件,可以申请硕士学位。
六、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,由红宝石9999hbs在职责范围内负责解释。
红宝石9999hbs
2022年11月29日